熏衣草 发表于 2020-10-22 20:36:08

《论拉轰的正确姿势》——作者:乔牧木 【沈约】


沈约是个爱吃的。
    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,是老祖宗留下的讯条。举凡风|流人士,好|色的,爱吃的,也应承了那句“食色性也”。
    沈约是个爱美食,超过任何其他事情,任何人。
    沈家在S市比较出名,一是因为有钱,二是因为家族传承久矣,三便是因为沈家有三公子,长得可谓是芝兰玉树,只是站在那里,便能夺人耳目,叫人不能呼吸。
    其中最为出色的,便是沈家第三子,沈约。
    沈约是幺子,不需要继承家业这种劳力吃苦的事情。
    于他而言,走遍大江南北,寻美味小吃,观风俗人情,阅读古籍中那些已经在历史长河中消失的菜市,然后自己亲自寻找合适食材,然后把它们一一做出来,慢条斯理的品尝,便是人间最美不过的事情了。
    他十八岁便从家里搬了出来,拿自己的钱在临近郊区的地方买了个仓库,二层用来睡觉,一层用来做菜。
    沈老爷子见自己的儿子如此的不成器,却打不得,骂不得,盖因为沈约虽然没有守着“君子远庖厨”这一古训,却是十分的听话的。
    除了贪嘴,他是找不出一丝沈约的不是,说不务正业也不成,因为沈家的家训,便是培养长子,其他儿子,教育成人即可,想做什么,便去做什么。
    沈约是把这些家训读的通透,又拿捏了其中的漏洞,过的逍遥自在。
    他把自己的一些产业挂名在二哥的理财公司下,另一些用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。
    神仙日子,大抵说的就是他这样的。
    只是不巧,日子大约是过得太逍遥了,叫老天爷嫉妒,有一天,他的仓库被贼光顾了。
    如果只是简单的被贼光顾也无所谓,谁知道那贼十分的嚣张,转了一圈发现这开着法拉利的仓库主人,竟然是个穷鬼!
    然后他看到了一楼的厨房中还有一些菜,便自作主张的热了热,吃了。
    吃不要紧,要紧的是他没有关煤气罐的阀门。

qqmichael 发表于 2020-12-27 13:54:32

顶,谢谢LZ分享

Alice9186 发表于 2020-12-29 10:03:20

谢谢楼主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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